问题 | 民事纠纷起诉被告人不到庭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不到场,法官会另行通知开庭时间,如果找不到对方,传票无人签收,法院会公告送达(合法送达),缺席判决;被告不到庭是放弃其诉讼权利表现,由于未能充分表达对案件相关事实、证据、法律等意见,判决结果可能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被告因特殊原因不方便出庭,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一、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 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 (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 二、离婚诉讼中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一)原告不出庭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2.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 3.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被告不出庭 1.被告经传唤不出庭,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 2.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传唤通知 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公告送达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三、被起诉离婚不应诉的后果 如果被起诉离婚不应诉的话,那么可能会失去为自身进行辩护的权利,同时也会放弃掉相应的诉讼权利。如果当事人被起诉,那么将会收到法院的传票以及应诉通知书。传票上记载了开庭的时间,应诉通知上记载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果当事人不去开庭,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负有赡养,抚与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但是离婚诉讼不属于这种类型,所以说当事人可以不去应诉。但是不去应诉的后果不无法进行答辩,也无法向法官申请自己的权利,法官就可以根据对方当时人的陈述以及相关的证据,确认相关的案件事实。根据法院的认定做缺席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到庭的,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依法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建议还是去应诉,陈述一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