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如下 |
释义 | 针对监护不当引发未成年人权益受损的现状,希望开展“五托五带”绿丝带活动,即依托特色审判、法治资源、亲职教育、多方合作、社会观护五个方面工作带动少年、家庭、学校、政府、社会五类群体对未成年人监护现状的关注,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立体化网络。具体措施如下: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样的亲职教育。抚养、探望类民事纠纷中,监护人大多并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主观故意,而是存在对监护责任认知错误以及对如何履责不甚明了的情况。为此,希望通过以下三种形式相结合立体全方位提高监护人监护责任意识:一是,通过学校组织的家长会渗透法制内容,对家长开展以监护责任为主的婚姻家庭法制教育;二是,前往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家长亲职教育,提高家长的履责能力;三是,邀请专家举办讲座为家长答疑解惑,并以此为基础针对性地开展互动活动以巩固成效、扩大影响。 (二)加强与妇联、共青团、社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在因监护不当引发的刑事或民事案件中,权益受损的未成年人往往心智发育尚未成熟,仅依靠其自力救济难以实现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为切实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区分情况介入该类案件的处理: 1.审理时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监护人虐待的,及时联系居委会、妇联进行介入; 2.发现未成年人家庭贫困影响其正常生活、就学的,及时联系教委、民政部门进行相应解决; 3.发现未成年人行为怪异、存在心理问题的,及时联系团委、心理援助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形成一个多部门协调合作,化解矛盾根源的审判模式。 (三)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社会观护制度。自2015年12月与区妇联建立“相伴青春”观护站并加入高院“百例社会观护计划”以来,已对10余起抚养、探望类案件开展社会观护,其内容为通过社会观护员介入,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参与案件调解以及对生效裁判文书执行情况跟踪考察,实现对涉诉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情况的及时干预。社会观护对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协助法院准确判断涉诉未成年人成长利弊、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水平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行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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