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诉讼第三人承担的责任?
释义
    律师分析: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经申请或者法院通知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人。我国民事诉讼法依据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不同原因,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类型。本案中,一、二审法院即是将满洲里口岸管理委员会、满洲里市口岸管理服务部等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判令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4: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