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个月冷静期什么意思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为一个月,双方可在此期间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经过30天的冷静期。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法院必须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则无需审理。离婚冷静期通过冷处理达到调解目的。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据和起诉状。协议离婚也需经过离婚冷静期,如反悔可取消离婚登记。 法律分析 一、离婚三个月冷静期什么意思 离婚冷静期三个月是之前的提案,目前《民法典》已经确定离婚冷静期为一个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后是有30天的冷静期的。 2、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就是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那离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审理;如果没调解好,那么就继续审理,依法判决。“离婚冷静期”便是对这一调解前置程序规定的制度化,就是用“冷静期”的方式进行“冷”处理,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话,那么是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一般为三十天,如果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的话,可以申请取消离婚登记。只要夫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的话,都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 结语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的一个重要程序,为期30天。在这期间,如果双方有所反悔,可以取消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通过冷静思考和调解,解决夫妻间的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只有在双方经过冷静期后仍然坚持离婚意愿,才会发放离婚证书。因此,离婚冷静期是维护婚姻稳定和家庭和谐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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