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考验期期满后应该怎样处理 |
释义 | 假释考验期期满后的处理为没有违反假释规定的,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一、假释需要司法所同意吗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那么,假释需要哪个部门批准,需要司法所同意吗?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但是司法所并不是批准假释的决定部门,而是执行监督的部门。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于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司法所不是假释的批准决定部门,只是社区矫正的执行监督部门。 二、假释考验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假释的考验期限的计算方式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三、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限是多少?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而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十年。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