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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释义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协商一致可结案,否则申请处理。申请时间不超过1年。卫生行政部门应10日内审查受理决定,5日内鉴定医疗事故。不受理或不构成医疗事故可向法院诉讼维权。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单位与患方可以协商处理,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结案。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7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时间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之内。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的,或者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与赔偿制度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与赔偿制度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对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进行责任追究和赔偿的一套制度。该制度旨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该制度,当医疗事故发生时,相关部门将对医务人员进行调查,确定责任,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医疗机构则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赔偿。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医疗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与赔偿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患者的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当医疗事故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否则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根据相关法规,申请应在1年内提出,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受理。如果不受理或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业,提升质量与安全水平,维护患者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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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5: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