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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如何办
释义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准予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多些?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三十天,这个时间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申请冷静期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意义?
    第一,对于真心想离婚的人,无论是30天还是60天离婚冷静期,这婚都非离不可。所以离婚冷静期对真正下定决心离婚的人无效,只是增加了他们离婚的难度,同样的事要跑两趟,同时也加重了民政部门工作压力。第二,对于不想离婚的人来说,原本他们吵架,顶多是分居,或是回娘家。如果有了离婚冷静期,好了,他们会直接跑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因为还有30天可以反悔,彻底气气对方也好。这样一来,无疑会增加民政局的工作量,也会阻碍那些真正要离婚的人离婚,毕竟现在离婚都得预约排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章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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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4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