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明
释义
    诉讼离婚需要如下的证明: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
    2、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
    3、诉讼离婚需要其他的证明。
    女方诉讼离婚需要什么
    女方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三份起诉状;
    2. 原告和对方的身份证明;
    3.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
    4. 有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薄,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5. 若提出了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则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如房屋产权证、行车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6. 其它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村里需要哪些什么证明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4: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