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撤销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90天,但五年未行使撤销权则消失。重大误解需符合三要素:由自己过错引起、涉及主要内容、直接影响权利义务。不是他人欺骗或影响。 法律分析 因重大误解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但是,若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行为后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失。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失。当事人自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失。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一般有以下三点:(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2)当事人的误解必须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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