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台风期间放假调休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台风期间工作日与休息日调休,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休息日本身是不带薪的,因此台风期间休息不带薪不违法,但在之后补班应当支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