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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书写的欠款男方不给怎么办?
释义
    离婚后,男女双方已经不是夫妻关系了,离婚协议书属于合同性质,其民事诉讼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书中一方欠另一方的欠款不给,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欠款纠纷。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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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