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中,女方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如果男方不出庭,法院在下达传票后,可以通过缺席的方式进行审理。但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一方缺席,同时,女方又没有法定离婚的情况发生时,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因为离婚案件是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案件,与身份关系有关,所以离婚判决有不可逆性。通过上诉或者再审,无法解决离婚改判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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