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婚前的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父母债务,子女是否会受牵连 不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父母债务,子女一般不会受牵连。 只是说父母过世后如果留有遗产给子女的,并且对外有债务,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清产外债,假如继承的财产不够清偿的,也只到此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内容由 张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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