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求: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委托合同 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