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庆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逐渐多样化,不同地区的考生升学选拔方式有所不同。重庆中考升学的主要方式有:联招中考、指标到校、签约、择校、普通中考。 法律依据:《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学校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定,有序录取招收新生。 学校应及时向新生发放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录取通知书》,并在每年8月31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第七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学生,学生及其监护人、监护人的委托人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 开学后一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办理者,除不可抗拒的正当理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因病须休学治疗的新生,按休学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