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良好认罪态度能否带来刑罚减轻? |
释义 | 我国刑法未直接规定认罪可从轻处罚,需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刑罚。减轻处罚情节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特殊情况下最高法院核准亦可。犯罪所得应追缴或退赔,被害人合法财产须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财物应予没收,没收财物和罚金上缴国库,不得挪用。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并没有直接的规定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拓展延伸 良好认罪态度对刑罚量刑是否具有影响? 良好认罪态度对刑罚量刑具有重要影响。当被告表现出认罪态度时,法庭可能会考虑减轻刑罚。良好认罪态度表明被告对自己的罪行有所认识,并愿意承担责任。这种态度显示出悔过和反思,可能使法官相信被告有改过自新的潜力。法庭通常会考虑认罪态度对受害人的态度和社会利益的影响。然而,刑罚量刑仍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因素,如罪行的性质、被告的前科记录和社会影响等。因此,良好认罪态度虽然可能减轻刑罚,但并不保证一定会如此。最终的判决仍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而定。 结语 良好认罪态度对刑罚量刑具有重要影响。法庭可能会考虑减轻刑罚,当被告表现出认罪态度时。良好认罪态度表明被告对自己的罪行有所认识,并愿意承担责任。这种态度显示出悔过和反思,可能使法官相信被告有改过自新的潜力。刑罚量刑仍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因素,如罪行的性质、被告的前科记录和社会影响等。因此,良好认罪态度虽然可能减轻刑罚,但并不保证一定会如此。最终的判决仍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而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六条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