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委员会应公开哪些事项?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都应当进行村务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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