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温州护照加注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温州护照加注办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申请: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当场受理,并现场采集指纹、相片和签字。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 2.材料不齐全,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核审批: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核查相关管理信息库,核实有无法定不准出境等情形,审查有报警事件的转调查。对符合签发规范的,转制证签发;对不符合签发规范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制证签发: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再次核查相关管理信息库,通过核查的制作签发出入境证件,不通过的退回审核审批环节。 送达:EMS工作人员省内2日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