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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假药罪,怎样处罚
释义
    生产假药罪量刑的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一、假药和劣药的区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二、新药品管理法中假药劣药的定义是什么
    新药品管理法假药劣药的定义如下:
    1、假药为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2、劣药为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使用假药、劣药,轻者会贻误治疗,重者会危及生命安全,还会危害药品行业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正常秩序,并且会严重损害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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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2: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