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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百色市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概述
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五级伤残享受18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0%的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六级伤残享受16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职工可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因为各个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各有差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结语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伤保险待遇存在差异。对于五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若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五级、六级伤残还可根据个人意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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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