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对学生的法定职责 |
释义 | 学校对学生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对学生进行合理的教育等责任。 一、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学生在校期间受伤的,要根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八周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学校在八周岁以上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学校强制学生包餐违法吗 学校强制学生包餐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属于住校生,学校有明确的纪律规定,不允许私自外出就餐和活动,避免出现不安全的状况如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有保护人身安全的理由,不违法。如果是走读生,学校不能强迫学生在校就餐。学校是否应当包餐应当同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征得同意,如果学校强制包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高中生在校外打架犯了怎么处理好 高中生在校外打架的,学校一般来说没有责任,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应由侵权者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学校只有在失责的情况才承担责任。如果高中生在校外打架受伤的,一般是由打人的学生及其家长对受伤学生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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