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这种减资方式就能实现股东的退股。 一、公司法对于股东退股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入股后不可以退股,但可以通过让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达到退股的目的。对此《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不参与管理的股东怎么退股 不参与管理的股东退股方式如下: 1、转股退股,股份转让方式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退出减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使股东退出实际上是公司回购股东出资,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符合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会就可以在没有任何额外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减资决定; 3、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御大股东侵权的法律武器; 4、起诉解散公司退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营业期届满,公司解散的,股东退出,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原因的决议。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5条《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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