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根据协议分配,无协议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对房屋归属无法协商,可竞价取得、按市场价格评估并补偿或拍卖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夫妻在书面形式上应约定婚姻关系中所得财产的归属,包括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否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就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的价值和归属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依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并根据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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