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病假期间按照规定发放病假工资,如合同中有约定病假工资,则按合同发放,如没有约定则按国家规定发放。但是根据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按照国家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的第十二条,是扣除社会保障金等后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是缴纳五险一金后的发放数。按照全国最低工资最低的省份广西算也有1000元了,按照80%计算,你如果在广西的话正常病假也应该拿到不少于800元钱。实际你要按照你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