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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脾脏切除,肋骨外多处骨折和桡骨骨折是否能得到赔偿?
释义
    脾脏切除具体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鉴定机构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 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4 致残等级划分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5 判断依据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您好:请问一根肋骨骨折,能不能鉴定为十级?
    一根肋骨骨折能上伤残等级。按工伤鉴定标准,身体各部分骨折愈后无功能障碍的可定为九级或者十级。当事人受伤之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1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2凡符合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桡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桡骨骨折的伤残等级是要根据病情来决定的,然后最好是在相关的部门鉴定才能够决定的,而且还要等到治疗终结以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治疗没有终结,那就还不能符合评定的标准;单纯的桡骨骨折也是不能评定残疾的。如果桡骨骨折愈合后有后遗症,影响肢体功能,需到正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桡骨骨折一般是9至10级伤残。因此,桡骨骨折达到一个患肢的功能10%丧失,就可以构成为十级伤残。如果是靠近腕关节附近骨折,并且治疗术中这个内固定取出后,腕关节活动功能严重受限,关节丧失60%以上的功能也可以构成十级的伤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肋骨不全骨折能评上十级吗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肋骨骨折,治愈之后没有功能障碍的话,一般可以评十级伤残。如果有障碍还可以继续往上评。但是这只是大概的推测,具体的评级还是需要鉴定机构的专门鉴定。法律依据:《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8号)第五条各地在实施新标准过程中可依照上述处理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处理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特别是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采取措施避免新标准实施前已经作出了初次鉴定结论,新标准实施后依据新标准进行再次鉴定,前后结论不同引起的矛盾。新标准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我部。
    你好,想咨询一下几根肋骨骨折算残疾
    肋骨骨折需要在伤情相对稳定的后做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肋骨骨折,第二,三根骨折,可以依靠几级残疾
    肋骨骨折需要在伤情相对稳定的后做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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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