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对预付款和预付款利息有约定的,承包人按照约定要求返还预付款及其利息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是约定计息的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如果当事人对预付款没有相关约定的,就按照拖欠工程款处理。如果当事人对预付款利息没有具体的约定,承包人要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当事人对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计算和支付标准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一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