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是人身伤害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找哪个部门 一般地,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并且,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 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 当然了,如果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并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从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做医疗鉴定需要一定的费用,通常按以下方式解决: 1、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2、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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