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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保险减员如何办理
释义
    医保减员操作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由减员单位和被减员个人分别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准备减员卡,减员台账,减员证明等;
    2、由被减员个人在减员单位处提交减员材料,并提交减员申请书;
    3、由减员单位审核被减员个人的证件资料是否正确。;
    4、减员单位和被减员个人签订减员协议,由减员单位代开减员发票;
    5、准备减员的相关手续,如减员台账、减员证明;
    6、由减员单位将相应的减员材料报送有关医保经办机构;
    7、有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减员材料,签订减员协议后把双方签字的协议复印件通知减员单位归档,终止医保费用发放。
    医疗保险减员处理方式如下 :
    1、医保减员是指原来享受医保待遇的单位或个人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享受医保待遇而进行的减员程序;
    2、减员涉及的对象可以是医保机构或医保定点机构,也可以是个人或家庭,也可以是其他的社会保障机构。
    综上所述,接收参保单位或者灵活参保人参保停保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录入信息系统,复核录入信息情况,结果反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三)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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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3: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