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成立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要约成立的主要条件是要约人具有缔约能力、要约明确表示承诺并具体确定内容。根据《民法典》第472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求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分析 要约成立的主要条件有: (一)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二)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拓展延伸 要约成立的必备条件及相关法律规定 要约成立的必备条件包括:1.表示意愿的真实性和确定性:要约必须是真实的、明确的,表达出明确的意向;2.对象的明确性:要约必须明确指定合同的对象;3.条件的确定性:要约必须明确约定合同的条件;4.无法撤销性:要约一旦发出,即成为有效的法律约束;5.合法性:要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6.通知的到达:要约必须及时送达对方;7.接受的明确性:要约必须明确接受方的接受意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约成立的必备条件是确保双方意愿真实、明确,合同对象明确,条件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这些条件的满足将确保要约的有效性和合同的成立。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的成立必须满足内容具体确定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的条件。此外,要约成立还需要确保真实性、确定性、合法性、无法撤销性、通知的到达和接受的明确性等必备条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确保要约的有效性和合同的成立。因此,在进行商务合作时,双方应当注意确保要约的合法性和明确性,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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