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一、保险单身份证号码填错,保险还生效吗 关于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名字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问题,这是双方订立合同时填写的失误,作为保险公司有义务严格审查合同的书写要求,疏于审查导致不一致的责任主要在保险人,若保险人不能举证证明投保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不影响保单的效力,亦不能擅自解除保险合同。 二、交通事故诈骗卖保险罪如何认定 1、要求提供交警事故证明,或者复勘现场;2、拒绝赔偿;3、向起诉法院,控告诈骗。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三、保险如实告知义务两年 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即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没有行使解除权的,那么保险人就不能再解除保险合同了,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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