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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他项权证能对个人办理吗
释义
    他项权证能做给个人。抵押人应当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按照相关要求填表、到借款银行去盖章,签订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后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发放他项权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国有股权证是按什么分
    在我国股权的定义的法律概念是股东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财产所有权。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我27万购买了一处商铺,但是已经8年了,开发商一直推脱不给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一般不能买开发商有纠纷的铺面。购买铺面时应对开发商的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了解,已签订铺面买卖合同但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及时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可以办理加拿大旅游签证吗
    加拿大签证有效期:1、加拿大访问签证,如旅游、商务、探亲等签证的有效期最长可达10年;2、加拿大留学签证首次申请时,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3、在使馆申请到的加拿大工作签证有效期从3个月到4年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办理异地就医可以变更多次吗
    异地换工作的,医保也应随之转移。劳动者的原单位应为其办理社保和档案的转移手续;而劳动者的新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可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的续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你好,没有办理银行卡的依据吗?
    银行不给办卡可以投诉。不给办就投诉到银行。银行规定不能设置障碍,只要用途正当合理,银行要求当事人出具身份证以外的证件是违规的。不过要区别情况,如果办卡人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失信人,不予办银行卡,是符合规定的,可以在消除失信情况后再申请办理银行卡。现在办银行卡的确很麻烦,如果你是在异地办的话,需要手机号,必须是当事人本人身份证买的,或者你只有到当事人当地去办。那得看是不给办理什么业务。如果说当事人只是要求存取,在银行现金规模允许的情况下,拒绝完全可以进行投诉,而如果当事人要到没有国际结算业务的网点申请办理国际汇兑,那对方拒绝了就正常了。如果是其余的,直接拨打银监会的电话,对银行的行为进行投诉就可以了,如果银行不给当事人办理银行卡,那么当事人直接打银监会的电话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该内容由 刘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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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2: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