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过失方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 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既可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将住房分配给女方; 2、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3、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孩子18岁后父母离婚的,无需考虑由哪一方抚养孩子,因为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法院正常情况下也不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再作出判决,孩子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就和谁一起生活,法院依法不予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