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有什么情形 |
释义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等。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行为,有哪些民间借贷行为必须受法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二、哪些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人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的;使用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无资质的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面向公众提供借款的;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借款的;或者借贷合同违法的、违背公序良俗的。 三、个人放高利贷会不会坐牢 个人放高利贷不会坐牢。 个人放高利贷属于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坐牢,法律不予保护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但行为人如果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通过套取较大数额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可能会构成高利转贷罪,要坐牢。高利贷是一个金融名词,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构成要件: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2、本罪中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其所有制性质没有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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