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秘密载体的定密责任人需要哪些人员指定? |
释义 |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需符合保密规定,绝密级载体应在符合标准的设施中保存,指定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携带需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安全措施。 法律分析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拓展延伸 国家秘密载体的定密责任人如何确定及其职责? 国家秘密载体的定密责任人的确定及其职责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定密责任人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背景的人员担任,如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律师、具备安全管理经验的安全专家等。他们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执行国家秘密的定密标准和程序、监督和管理国家秘密的存储、传输和使用、组织开展国家秘密的保密培训和宣传、及时报告和处理国家秘密的泄密事件等。定密责任人的确定及其职责的履行对于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国家秘密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必须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在符合标准的设施中保存,并由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需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定密责任人的确定及职责履行对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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