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的花费,一般包括诉讼费,可能存在的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以及律师费。第一,一般起诉离婚,原告需要预付法院的诉讼费,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二,离婚诉讼一方若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的,需要另外向法院缴纳保全的申请费,同时,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需向担保公司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三,若离婚一方需要聘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则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关于律师费的相应的收费标准,每个省市均有律师收费办法和指导标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