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结果企业不满意如何维权? |
释义 | 劳动仲裁后企业上诉至法院,应积极应诉,强调裁决书正确。制作答辩状需注意:1)仲裁委员会审查申诉并受理,通知被诉人提出答辩书;2)被诉人提交答辩书和证据;3)针对申诉书提出答辩意见和相关法律、证据反驳;4)答辩是被诉人的权利,可以选择口头或书面方式,仲裁前或中进行;5)单位答辩需注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后企业上诉至法院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到法院,说明裁决对自己是有利的,自己就可以签收法院的应诉材料后可以积极应诉,写份答辩状,强调裁决书是正确的。 劳动仲裁完公司不服会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后,如双方或一方不服可以再上诉,二审为终审判决。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裁决生效的除外。 二、制作答辩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诉人提出答辩书。 2、被诉人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3、被诉人应当针对申诉书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出答辩意见,并同时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有关证据进行反驳,以此说明申诉人的主张没有合理性或者合法性。 4、答辩是被诉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完全由被申诉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也可以选择,可以口头答辩,也可以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 5、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结语 在劳动争议仲裁后,企业若不服裁决可上诉至法院。当事人应积极应诉,签收法院的应诉材料并提交答辩状,强调裁决书的正确性。一审判决后,双方或一方不服可再上诉,二审为终审判决。制作答辩状时需注意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决定和通知要求,被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答辩应针对申诉请求提出意见和反驳,可选择口头或书面方式,并需注明单位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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