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包括: 1、假冒行为。 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商业诋毁行为。 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 8、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9、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 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主要是: 1、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竞争秩序混乱; 2、削弱和窒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应有的活力和作用,严重阻碍了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对其他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4、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政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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