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票据诈骗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1、客体要件为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根据《刑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百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