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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套房产可办多次抵押登记吗
释义
    1、可以。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14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一、抵押权优先受偿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
    抵押权优先受偿应该注意的有:
    1、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的清偿顺序
    在司法实务中,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一般为:
    1、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2、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3)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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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7: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