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是属于个人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无论登记名字,都是彼此财产。结婚前一方付首付,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共同还贷则属于共有财产。最终按所有权市场份额切分。 法律分析 婚前全额付款购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登记两人名字,也只属于各自财产。最终,根据房屋所有权市场份额来分割。若在婚前一方付首付并仅登记在自己的户名下,在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则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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