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经营者申请。经营者需要拟定猪场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建造类型、数量、标准和规模;并与用地相关村支部协商土地使用年限、用途、交还、违约等土地相关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将用地协议和建设方案一并提交给乡镇政府进行用地申请。 2、乡镇申报。乡镇政府根据规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复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提交给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3、县级审批。县级政府通过审核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等内容后,符合规定的进行批复。 4、环保申请。经营者需要写可行性报告,以及拟建养殖场地点申报给当地环保局,环保局审查后出具环境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