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抵消的效力是怎样的? |
释义 | 债务抵消的条件: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二、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三、必须是债权均届清偿期;四、必须是没有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的情况;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债务抵消的效力:一、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同意,也不以诉讼裁判为必要。二、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思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 债权债务的债务转让具有怎样的效力 债务转让的效力: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债务抵销生效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的抵消条件 债务抵销的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债权债务抵消的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抵销的成立的条件: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到期;任一当事人主张抵销;或者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抵销的合意。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债权转让后,合同债权即转让给受让人,让与人消灭原债权人的身份,不再作为合同的主体;而受让人取得债权人的身份,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主体。 破产中的债务抵消具体是什么 破产中的债务抵消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又互负债权,各自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所负债务,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的制度,债权人对产生于破产案件申请之前对破产人负有的债务,可以主张抵销。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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