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查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时间需要侦查多久结束 |
释义 | 一个月。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情况如下: 1、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 2、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次数为两次; 3、公安机关逮捕的,羁押侦查的期限为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一、检察院寄案件30天已不送人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一般是在侦查终结后才会移送至检察院的。涉嫌犯罪的要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在属于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 二、羁押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予以释放。(共四个月零七天)。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起诉。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做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立即放人。检察院认为有可能构成犯罪但是证据不充分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共五个半月零七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终结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从新审查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共七个月另七天)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共九个半月零七天)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共十二个半月零七天)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共十五个半月零七天)检察院起诉后,案件审理中,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间为一个月。(共十六个半月零七天)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案件不属于本级法院管辖的,无权判决。要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只能移送一次。上级法院不能接受下级检察院的起诉,只能让同级检察院重新起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共十七个半月零七天)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共十九个半月零七天)。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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