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是谁 |
释义 | 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技术转让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包括专利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合同双方有保证和保密义务,让与人应保证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受让人应承担保密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技术所有人也可以与自然人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法律分析 一、根据规定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是谁? 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二、对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定义】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第八百六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类型和形式】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六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的限制性条款】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八百七十条 【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许可人保证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第八百七十一条 【技术转让合同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保密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总的来说,关于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是谁的这个问题,要看跟谁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如果跟公司技术转让合同,受让方就是该公司,在司法实践中,技术所有人也可以跟自然人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根据技术转让合同的定义,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而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承担保密义务。总的来说,在司法实践中,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可以是公司或自然人,具体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正);第三章 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 第三十八条 国家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互联互通、竞争有序的技术市场,鼓励创办从事技术评估、技术经纪和创新创业服务等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技术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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