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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罪名是什么?
释义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定罪标准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的。
    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哪些表现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二、内幕交易罪量刑标准
    内幕交易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内幕交易罪是指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该消息未公布时,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有关内幕交易信息的。上述行为影响了证券交易市场的秩序与安全。内幕交易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也可以构成内幕交易罪。
    三、中国对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包括: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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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22: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