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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适当加发多少年的基础养老金?
释义
    法律分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和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市州、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每增加1年缴费,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各市州、县市区可在省级确定的年限基础养老金基础上适当提高本地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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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