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对方义务可能履行;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2、对方义务可能履行;3、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4、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需要怎样的要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需要的要件是: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债务且均已届清偿期时,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且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该内容由 杨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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