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受贿罪主体身份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从事公务的内涵包括公共性、依据公共权力、行使公共管理事务。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队,以及党政机关、政协机关。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人员在特定条件下也可构成受贿罪主体。
 法律分析
 受贿罪主体身份的认定如下:
 1、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贿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从事公务
 何为“从事公务”。一般认为,“从事公务是指从事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事务”。对于“从事公务”的具体内涵还要进一步细化,这里可以从三方面认识:
 第一,公务具有公共性,也就是说涉及到一定范围内人或者事出有因的管理,而这一范围是由该事务本身的性质所确定的,而不是以行使这一权限的人的身份确定的。
 第二,公务所依据的权限具有公共权力的性质,而且这一权力的来源是有法律根据或者是依照法律而取得授权的。
 第三,公务本身就是行使公共管理事务的活动。
 3.“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含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军队,还有共产党的各级机关、政协的各级机关。
 4.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中人员的认定
 根据有关立法解释,对于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构成受贿罪的主体。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贿罪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基层组织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公务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等,而从事公务则涉及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此外,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党政机关等。对于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特定条件下也可构成受贿罪的主体。这些认定标准为受贿罪的审判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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