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洪水要素重现期小于5年的洪水,为小洪水;2、洪水要素重现期为5年~20年的洪水,为中洪水;3、洪水要素重现期为20年~50年的洪水,为大洪水;4、洪水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的洪水,为特大洪水。 法律依据: 《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对洪水等级划分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按洪水要素重现期小于5年、5-20年、20-50年、大于50年,将洪水分为小洪水、中洪水、大洪水、特大洪水四个等级,具体如下:洪水要素重现期小于5年的洪水,为小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为5年~20年的洪水,为中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为20年~50年的洪水,为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的洪水,为特大洪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