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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房鉴定需要联系哪个部门?
释义
    《危房屋鉴定及法律保障》:房屋质量不合格可向住建部门或质监局申请鉴定,也可向地方住建委员会、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或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申请。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使用或在使用后发现问题,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法律分析
    危房屋鉴定要找的部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法律明确规定,房屋主体结构因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经核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支持买方提出的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
    拓展延伸
    危房鉴定程序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危房鉴定程序一般由相关部门负责,以确保房屋安全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首先,联系当地建设、住房或城市管理部门,了解危房鉴定的具体程序和要求。通常需要提供相关房屋信息、所有权证明和鉴定申请材料。部门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以确定房屋的安全状况。根据评估结果,部门将发布鉴定报告,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修缮、拆除或重新建造。如果需要协助或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咨询具体的危房鉴定事宜。确保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保障您的权益和安全。
    结语
    通过联系相关部门,了解危房鉴定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提供相关房屋信息和申请材料,部门将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勘查和评估,发布鉴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如需协助,请拨打相关部门电话咨询。保障您的权益和安全。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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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6:50:17